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

台灣12大富豪 運用海外租稅天堂

台灣12大富豪 運用海外租稅天堂

台灣富豪常把錢留海外,是理財還是避稅? 兩份外洩資料,讓人一窺富豪運用租稅天堂的手法。

租稅天堂,因免稅與資訊保密特性,一直是在海內外富豪最愛,但外界很難一窺其面紗。
此次《天下》獨家取得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的資料庫,經過比對《Forbes》台灣前五十大富豪所經營的公司財報,剔除因為擔任公司轉投資事業負責人,發現有許多出現在資料庫中。(資料庫網址:http://offshoreleaks.icij.org/
資料庫顯示,台灣富豪有境外財產者,至少有:旺旺蔡家、富邦蔡家、頂新集團魏家、新光吳家、京城建設蔡家、台達電鄭家、佳格曹家、和信辜家、中信辜家、聯合報系王家、達芙妮陳家、全興精機吳家等十二個家族。
為這十二個家族設立境外公司或信託的中間人,涵蓋瑞士銀行香港與新加坡分行、匯豐銀行香港分行、台灣四大會計師事務所、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、國際通商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等。
值得提出的是,ICIJ取得的外洩資料,僅僅是全球提供境外天堂開戶服務的兩家公司,資料並不全面。還有哪些富豪透過境外天堂理財,不得而知。
ICIJ將於台北時間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七點,全面開放整個大中華區資料庫,供有興趣的全球人士上網查看。
綜觀富豪在避稅天堂的理財手法,可分為境外信託、境外控股與境外投資三類。

手法一 境外信託
台灣第一大富豪、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,與第三大富豪、頂新魏家四兄弟都是境外信託的使用者。
一位會計師分析,這樣的信託架構,可以確保股票雖然由家族成員分散持有,但大家都信託了,就不會發生股東會投票時,家族成員意見不和,強奪經營權的問題。
類似的架構,旺旺蔡家也有。不過,蔡衍明否認ICIJ資料庫顯示的信託與公司為其所有。
為什麼富豪喜歡境外信託?保得利信譽通總經理黃文鴻解釋,主因是台灣的法律限制多,較沒彈性,能設定信託的商品非常有限,因而這些在海外擁有大筆資產的富豪,選擇對他們最有利的國家設信託。
例如,台灣信託法規定,如果委託人想更改給受益人的資產或受益條件,得要委託人、受託人、受益人和監察人都同意才能變更。但境外信託就不必那麼麻煩,有些情況下委託人(設立人)想改即可。
「很多時候,這就是設立人想要的,」黃文鴻說:「設立人覺得這是他的權利,程序愈簡單愈有彈性愈好。」
從避稅效果來看,魏家與蔡家都是用境外信託,控股香港上市的股票,本來就是海外來源所得,避稅的效果有限。
手法二 境外控股
但在ICIJ資料庫中,也出現富豪透過避稅天堂的控股公司,回頭掌握台灣股票或資產的例子。
台灣第一世家——辜家,是IC IJ資料庫裡的大戶,總計至少十位辜家親屬擁有海外資產。
開啟台灣有線電視賣給私募基金濫觴的中嘉釋股案,背後就有一段複雜的牽扯。
「當初會把股權架到海外,絕對不是為了避稅,而是為了借錢、引資,」一位熟悉內情的和信家族人士強調。
他指出,現在很賺錢的有線電視系統,在十年前其實並不賺錢。已逝的和信辜家長子辜啟允,○一年為了整併國內的有線電視系統,向民間借了不少錢,現金流不足,負債高,跟銀行借錢借不到。
為了跟國外銀行借錢並吸引國外投資人,辜啟允請妹婿張安平重新設計整個控股架構,終於找澳洲媒體大亨梅鐸合資。「對梅鐸而言,他對英屬維京群島的法規熟悉度,遠遠勝過台灣,」他說。
○六年,和信辜家與中信辜家因為缺錢,將中嘉以六五○億元賣給凱擘。「能夠賣到那個價錢,是早年想不到的,」這位了解內情的商界人士強調。
儘管並非為了避稅,但據指出,辜啟允當年遺產稅,並未向國稅局申報這些海外持股與負債。
了解辜啟允財務情況的辜家人強調,這筆錢償還負債後,剩的不多,應該沒有遺產稅的問題。
不論任何原因,把財產留在海外,辜家的例子凸顯,一旦財產移往避稅天堂,國稅局就難以追查。境外天堂已然成為台灣個人稅制最大的漏洞。
台資變外資,稅差多少?台灣的綜合所得稅向來只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稅,直到二○一○年最低稅負制才將海外所得納入。
一位會計師舉實例設算,大股東如果本人持有國內上市公司的股票,每年分股利,個人所得稅率四○%跑不掉。
但如果在台灣設控股公司,股利變成控股公司的所得,稅率最高只剩一七%。壞處是,最終控股公司還是得把獲利分給大股東,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四○%還是跑不掉。
而一旦大股東把股權、基金或不動產通通登記在境外海外公司,這些錢就搖身一變為海外來源所得。根據最低稅負制,海外所得一百萬元以上加上國內所得,年收入超過六百六十萬元才需要繳稅,稅率減半到二○%。
如果這些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東直接設為子女,連一○%的贈予稅都免了。
如果沒有急用,錢可以存在境外公司所開的OBU(國際金融業務分行)帳戶中,利息不用課稅。
這個境外公司如果開戶在香港或新加坡,運用就更自由了,匯出匯入都沒有預扣稅的問題。只要每年匯回台灣金額不超過六百六十萬元,就扣不到稅。
後門愈開愈大,社會愈兩極化
有錢人總要過日子吧?錢都放海外,他們在台灣怎麼過活?這位長期目睹富豪節稅理財的會計師點明,「你難道不知道有海外信用卡嗎?他可以用境外帳戶扣繳。」
這些避稅漏洞,正隨著台灣拚經濟的F股制度、OBU法規,和即將設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,後門愈開愈大。
由於台灣沒有「實質營業處所」與「外國受控公司」的新法規,一旦企業搖身變為F股的外資企業,即使這個企業明明董事會都在台灣開、業務都在台灣做、董事長是台灣人,他立刻就變成外資企業。大股東股利的最高稅率馬上由四○%折半。F股公司發給員工的薪水、董監酬勞也全是海外來源所得,稅率一樣折半。
「我們哪個人不是每天辛苦賺錢?一毛稅金都跑不掉。這些每天和我們一樣,到台北某個辦公大樓上班的台灣人,只因為他們是在『境外公司』上班,收入都是『境外所得』,年收入不超過六百六十萬元就不必繳任何稅。你能不生氣嗎?」一位會計師氣憤地說。
《境外公司操作實務大全》作者張淵智說,境外公司早已不是這些超級富豪的專利,已延至一般中產階級。
多位銀行理專指出,因為金管會愈管愈嚴,有些理財專員和投資顧問為了突破業績瓶頸,把腦筋動到境外公司來,教客戶如何變成外資。
他們的方法,是讓客戶設一個境外公司,再以公司名義開一個OBU帳戶。變身為「薩摩亞商」、「英屬維京群島商」、「貝里斯商」,如此一來利息都不用扣稅,還可以買更多種金融產品。
《天下》一月八日公布的最新國情調查顯示,貧富差距成為台灣人民最大的民怨。但台灣人並非仇富,台灣人普遍認同敢冒風險、勤勞致富的努力。
ICIJ資料庫顯示,台灣是兩岸三地最愛用租稅天堂的國家。如果立法院繼續放任,在位者繼續無感,讓台灣海外稅制後門洞開,激化的社會對立,將成為台灣社會最大的危機。

資料來源:陳一姍、林昭儀
天下雜誌540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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